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专题 > 劳动关系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 仲裁公告
成都戛纳星美影城管理有限公司广州花都分公司、成都戛纳星美影城管理有限公司变更开庭时间及开庭通知书公告(毕焕明)
发表时间: 2020-02-04 15:56 信息来源: 本网 浏览字号: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成都戛纳星美影城管理有限公司广州花都分公司、成都戛纳星美影城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毕焕明诉你单位的劳动人事争议案,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本案延期开庭。因你方下落不明,且通过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变更后的开庭通知书。本案定于2020年4月15日14时10分在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号府前大厦5楼第3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作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联系人:欧阳若然,电话:020-83511479)


                                           二〇二〇年二月四日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庭通知书

案 件 号

穗劳人仲案〔2019〕7412号

被通知人

成都戛纳星美影城管理有限公司广州花都分公司、成都戛纳星美影城管理有限公司

开庭时间

2020年4月15日14时10分

开庭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号府前大厦5楼第3仲裁庭

仲裁庭组成人员

仲裁员:吕瑾雅

书记员:欧阳若然

联系方式

020-83511479

注意

事项

1.被通知人应持本通知准时到达开庭地点;

2.请携带身份证或者律师证及各类证据的原件

3.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将视为撤回仲裁请求,重新申请仲裁的,将不予受理;若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则作缺席裁决;

4.仲裁庭组成人员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之情形的,被通知人有权申请回避。

发送

单位

二〇二〇年二月四日


浏览次数: -
分享文章到
返回顶部 打印页面 关闭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