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深圳市淼焱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裴广新与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且通过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穗劳人仲案〔2019〕8150号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材料。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为:一、2018年12月7日至2019年1月20日的工资40000元;二、误工费2500元、出差费500元。现将申请人的上述请求,作为申请书副本向你方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0年4月20日下午14点10分在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号府前大厦5楼第三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作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二月六日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开庭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