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深圳市景信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杨响民与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且通过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穗劳人仲案〔2019〕8099号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材料。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为:一、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即2018年8月12日至2019年4月30日的2倍工资差额共计39230元的赔偿;二、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自2018年7月12日至2019年5月15日的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加班工资2731元(2019年1月1日,2月4、5、6日,4月5日,5月1日);三、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19年5月份工资2150元以及未签书面劳动合同支付2倍工资的差额2150元(5月1日至5月15日的工资)合计4300元;四、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拖欠的2019年5月份工资(5月1日至15日)的25%的经济补偿537.5元;五、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赔偿金4300元(满6个月以上按一年工龄补偿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现将申请人的上述请求,作为申请书副本向你方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0年4月20日上午8点45分在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号府前大厦5楼第三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作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二月六日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开庭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