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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辉腾产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开庭通知书公告(许钊)
发表时间: 2020-02-06 15:48 信息来源: 本网 浏览字号: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深圳市辉腾产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许钊与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且通过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穗劳人仲案〔2019〕8209号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材料。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为:2019年7月10日至2019年9月9日的工资31200元。现将申请人的上述请求,作为申请书副本向你方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0年4月20日上午10点30分在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号府前大厦5楼第三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作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二月六日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庭通知书

案 件 号

穗劳人仲案〔2019〕8209号

被通知人

深圳市辉腾产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开庭时间

2020年4月20日上午10时30分

开庭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号府前大厦5楼第三仲裁庭

仲裁庭组成人员

仲裁员:牟晓帆

书记员:王利平

联系方式

020-83187531

注意

事项

1.被通知人应持本通知准时到达开庭地点;

2.请携带身份证或者律师证及各类证据的原件

3.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将视为撤回仲裁请求,重新申请仲裁的,将不予受理;若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则作缺席裁决;

4.仲裁庭组成人员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之情形的,被通知人有权申请回避。

发送

单位

二〇二〇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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