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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远普惠咨询有限公司广州第三分公司开庭通知书公告(何伟端)
发表时间: 2020-02-15 16:28 信息来源: 仲裁公告 浏览字号: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诺远普惠咨询有限公司广州第三分公司:

    本委受理何伟端诉诺远普惠咨询有限公司、中智广州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你单位的劳动人事争议案,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本案延期开庭。因你方下落不明,且通过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变更后的开庭通知书。本案定于2020年4月23日8时45分在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号府前大厦5楼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作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联系人:区倩雯,电话:020-83311741)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五日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案 件 号

穗劳人仲案〔2019〕8467号

被通知人

诺远普惠咨询有限公司广州第三分公司

开庭时间

2020年4月23日8时45分

开庭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号府前大厦5楼第一仲裁庭

仲裁庭组成人员

仲裁员:陈晶兰

书记员:区倩雯

联系方式

020-83311741

注意

事项

1.被通知人应持本通知准时到达开庭地点;

2.请携带身份证或者律师证及各类证据的原件

3.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将视为撤回仲裁请求,重新申请仲裁的,将不予受理;若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则作缺席裁决;

4.仲裁庭组成人员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之情形的,被通知人有权申请回避。

发送

单位

 

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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