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上海翼勋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广州第一分公司、上海翼勋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胡志艺诉你单位的劳动人事争议案,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本案延期开庭。因你方下落不明,且通过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变更后的开庭通知书。本案定于2020年7月6日8时45分在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号府前大厦5楼第4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作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联系人:区倩雯,电话:020-83311741)
二〇二〇年五月九日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开 庭 通 知 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