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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亿来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裁决书公告(周建宇)
发表时间: 2020-05-12 12:26 信息来源: 仲裁公告 浏览字号: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广州亿来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周建宇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穗劳人仲案〔2019〕9676号)已依法作出裁决。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裁决如下:一、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2019年8月28日至2019年11月11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二、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19年8月28日至2019年11月10日期间的工资32580元;三、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19年9月29日至2019年11月10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18875.86元;四、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出具离职证明给申请人;五、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一方不执行本裁决,另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二〇年五月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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