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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崇林开庭通知书公告(广州长隆集团有限公司)
发表时间: 2020-07-10 14:08 信息来源: 仲裁公告 浏览字号: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方崇林:

本委受理你与广州长隆集团有限公司的劳动人事争议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且通过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0年8月18日8时45分在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号府前大厦5楼第三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作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叶帆,电话:020-83395870)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日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案 件 号

穗劳人仲案〔2020〕2598

被通知人

方崇林

开庭时间

2020年8月18日8时45分

开庭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号府前大厦5楼第三仲裁庭

仲裁庭组成人员

仲裁员:陈炳区

书记员:陈叶帆

联系方式

020-83395870

注意

事项

1.被通知人应持本通知准时到达开庭地点;

2.请携带身份证或者律师证及各类证据的原件

3.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将视为撤回仲裁请求,重新申请仲裁的,将不予受理;若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则作缺席裁决;

4.仲裁庭组成人员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之情形的,被通知人有权申请回避。

发送

单位

 

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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