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智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刘顺、陈欢胜诉广州一智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穗劳人仲案〔2020〕5658-5659号已依法作出决定。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向你公告送达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决定如下:按申请人刘顺、陈欢胜撤回仲裁申请处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