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广州市埃岸塔贸易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刘付霞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穗劳人仲案〔2020〕6182号)已依法作出裁决。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申请人于2020年9月27日以双方已双方协商一致解决争议为由书面向本委申请撤回仲裁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本委决定如下:同意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五日
广州市埃岸塔贸易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刘付霞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穗劳人仲案〔2020〕6182号)已依法作出裁决。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申请人于2020年9月27日以双方已双方协商一致解决争议为由书面向本委申请撤回仲裁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本委决定如下:同意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