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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自然国际贸易(广州)有限公司仲裁决定书公告(郑加俊、凌娟)
发表时间: 2020-10-15 15:25 信息来源: 仲裁公告 浏览字号: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

 

爱自然国际贸易(广州)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郑加俊、凌娟诉被申请人爱自然国际贸易(广州)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一案(穗劳人仲案〔2020〕3894、3895号),因你单位注册地址无人办公/因你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如下:

穗劳人仲案〔2020〕3894、3895号仲裁决定书。

决定事项如下:

按申请人郑加俊、凌娟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本委将不予受理。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年九月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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