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广州壹杆体育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梁志嫦与你(单位)的劳动人事争议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且通过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和增加、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副本等材料。申请人增加及变更后的仲裁请求为: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6月10日的工资16894.13元;二、被申请人退回1375.52元;三、被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44139.69元,代通知金6305.67元;四、被申请人支付2019年的年终奖12611.34元;五、被申请人支付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2月28日的双倍工资69362.37元。现将申请人的上述请求,作为申请书副本向你方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详见《应诉通知书》。本案定于2021年1月4日上午8时45分在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号府前大厦5楼第四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作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联系人:区倩雯,电话:020-83311741)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三日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开 庭 通 知 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