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广州快寰贸易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程彬、程新松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穗劳人仲案〔2021〕38-39号),因你方下落不明,且通过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1年3月23日14时0分在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号府前大厦5楼第四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作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叶帆,电话:020-83395870)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五日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开 庭 通 知 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