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广州轩红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东莞轩红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周庆彩与你单位的劳动人事争议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且通过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方公告开庭通知书。本案定于2021年3月29日9时00分在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号府前大厦5楼第3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作缺席裁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详见《应诉通知书》。
特此公告。
(联系人:欧阳若然,电话:020-83511479)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开 庭 通 知 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