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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唐唐公寓管理有限公司视为撤诉决定书公告(王文超、徐文渊、许海媛、李璐、戴小兰)
发表时间: 2021-01-25 14:53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浏览字号: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广州唐唐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王文超、徐文渊、许海媛、李璐、戴小兰诉广州唐唐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智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穗劳人仲案〔2020〕10679-10682、10684号)已依法作出决定书。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   

决定如下:

按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本委将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年一月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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