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广州博馨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赖增钰、林连娣诉第一被申请人广州博馨科技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上海智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一案(穗劳人仲案〔2020〕10767-10768号)已依法作出决定书。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向你公告送达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裁决如下:
按申请人赖增钰、林连娣撤回仲裁申请处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广州博馨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赖增钰、林连娣诉第一被申请人广州博馨科技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上海智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一案(穗劳人仲案〔2020〕10767-10768号)已依法作出决定书。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向你公告送达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裁决如下:
按申请人赖增钰、林连娣撤回仲裁申请处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