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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万佳利食品有限公司决定书公告(陈柳燕)
发表时间: 2021-02-08 15:22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浏览字号: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北京市万佳利食品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陈柳燕诉你劳动争议案(穗劳人仲案〔2020〕10404号)。审理期间,申请人于2021年1月18日以个人原因为由书面向本委申请撤诉。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本委决定如下:

同意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

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向你公告送达仲裁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年二月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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