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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腾鼎科技有限公司决定书公告(李卓胥17人)
发表时间: 2021-02-23 14:53 信息来源: 本网 浏览字号: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腾鼎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李卓胥、杨坤、何晓锋等17人诉海南鑫昶科技有限公司、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穗劳人仲案〔2020〕11444-11460)已依法作出决定。因你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如下:

穗劳人仲案〔2020〕11444-11460号仲裁决定书。

决定事项如下:

同意申请人李卓胥、杨坤、何晓锋等17人撤回对第二被申请人的仲裁申请。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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