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海南腾鼎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李卓胥、杨坤、何晓锋等17人诉海南鑫昶科技有限公司、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穗劳人仲案〔2020〕11444-11460)已依法作出决定。因你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如下:
穗劳人仲案〔2020〕11444-11460号仲裁决定书。
决定事项如下:
同意申请人李卓胥、杨坤、何晓锋等17人撤回对第二被申请人的仲裁申请。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