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湖南平福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叶冬川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穗劳人仲案〔2020〕10315号),申请人叶冬川于2020年12月21日以个人原因为由书面向本委申请撤回仲裁申请,本委已依法作出决定书。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决定如下: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本委同意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三月一日
湖南平福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叶冬川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穗劳人仲案〔2020〕10315号),申请人叶冬川于2020年12月21日以个人原因为由书面向本委申请撤回仲裁申请,本委已依法作出决定书。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决定如下: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本委同意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