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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小聪软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裁决书公告(吴国浩 )
发表时间: 2021-03-23 17:01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浏览字号: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广州市小聪软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吴国浩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穗劳人仲案〔2020〕2878号)已依法作出裁决。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裁决如下: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间的工资30000元。

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一方不执行本裁决,另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年三月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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