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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651仲裁裁决书(周波)公告
发表时间: 2021-05-19 09:43 信息来源: 本网 浏览字号: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周波:

本委受理申请人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被申请人周波劳动争议一案〔2020〕12651号案件已依法作出裁决书。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向你公告送达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裁决如下:

驳回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

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年四月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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