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城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蔡鸿驰诉城城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城城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2021〕1011号案件已依法作出决定书。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向你公告送达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裁决如下:
按申请人蔡鸿驰撤回仲裁申请处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