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关于近期开庭等事项安排的公告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分级分类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就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仲裁委”)近期开庭等事项安排公告如下:
一、拟于近期到市仲裁委现场办理立案、递交材料等事项的,请当事人使用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或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递交调解仲裁申请,市仲裁委审核通过后将通知当事人前往窗口办理,并及时通过电话调解、在线视频调解等非接触即时沟通方式,提供异地化解纠纷服务,减少出行往返次数。
二、对于已经立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市仲裁委将优先通过互联网远程视频同步审理、互联网异步审理、书面审理等“非接触式”方式进行审理。
三、受疫情影响的当事人或代理人,不能按期提交证据材料,参加开庭、质证等仲裁活动,可向市仲裁委提出延期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市仲裁委经审查后可予以准许。
四、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规定,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五、市仲裁委立案窗口及庭审区域系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如仲裁参加人确需前来的,须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体温异常的,务请先行就诊。
六、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