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温馨家政月嫂(广州)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严小环等10人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穗劳人仲案〔2021〕2800-2809号)已依法作出裁决。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裁决如下:一、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严小环等十名申请人工资(具体金额及时间段详见附表);二、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麦倩文、邓雪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具体金额及时间段详见附表);三、驳回严小环、麦倩文、邓雪、兰恩帅、谭志航、李曼萁、胡煌、颜倩八名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本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如劳动者不服本裁决,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