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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任专职仲裁员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21-09-10 10:39 信息来源: 仲裁公告 浏览字号:

关于聘任专职仲裁员的通知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三十一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第二十七条,经研究决定,现决定新聘专职仲裁员情况如下:

新聘专职仲裁员1名:杨彪。承担以下职责:

(一)依法调解和仲裁争议案件;

(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专职仲裁员聘任期限为5年,聘期自颁发仲裁员证之日起算。

 

特此通知。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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