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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山皇封参业股份有限公司仲裁裁决书公告(沈观腾)
发表时间: 2021-09-29 12:10 信息来源: 仲裁公告 浏览字号: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长白山皇封参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沈观腾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穗劳人仲案〔2021〕6454号)已依法作出裁决。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裁决如下:一、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20年7月22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33747.01元;二、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

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一方不执行本裁决,另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年九月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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