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瀚通企业信息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李观余诉上海首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萍乡市瀚通企业信息管理有限公司(单位)劳动争议案(穗劳人仲案〔2021〕5522号)已依法作出决定。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
决定如下:
同意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