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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商兴科技有限公司裁决书公告(田仰欢、王忠谊)(30天)
发表时间: 2021-11-18 15:23 信息来源: 仲裁公告 浏览字号: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广州商兴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王忠谊、田仰欢诉你(单位)、创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穗劳人仲案〔2021〕6515、6799号)已办结。现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案件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一、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第一、第二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王忠谊2021 年1 月1 日至2021 年5 月14日工资差额23073.43 元、支付申请人田仰欢2021 年1 月1日至2021 年5 月14 日工资差额21125.68 元;二、驳回申请人王忠谊、田仰欢的其他仲裁请求。

上述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如劳动者不服本裁决,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本公告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劳动关系专题仲裁公告栏目公告,并在你方住所地:广州市天河区黄村北路26号D区二楼6699房之502(仅限办公),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方可在上述公告期内到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穗园东街25号(穗园小区D座1楼)领取上述仲裁文书(联系人:樊穗文,电话:38813821);如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日期。

特此公告。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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