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专题 > 劳动关系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 仲裁公告
(公告开庭60天)驿路星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发表时间: 2022-01-06 16:12 信息来源: 仲裁院 浏览字号: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驿路星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赵伏龙与你单位、广东云鸟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因你方无法联系,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穗劳人仲案[2022]215号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详见《应诉通知书》。本案定于2022年3月11日下午14时15分在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穗园东街21号之一首层第二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作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电话:83317360)

 

 

二二年一月六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案 件 号

穗劳人仲案〔2022〕215号

被通知人

驿路星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开庭时间

2022年3月11日下午14时15分

开庭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穗园东街21号之一首层第二仲裁庭

仲裁庭组成人员

仲裁员:崔  征

书记员:王 

联系方式

83317360

注意

事项

1.被通知人应持本通知准时到达开庭地点;

2.请携带身份证或者律师证及各类证据的原件

3.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将视为撤回仲裁请求,重新申请仲裁的,将不予受理;若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则作缺席裁决;

4.仲裁庭组成人员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之情形的,被通知人有权申请回避。

发送

单位

 

 

二二年一月六日

 


浏览次数: -
分享文章到
返回顶部 打印页面 关闭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