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广东中泓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吴立志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穗劳人仲案〔2021〕10465),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本公告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劳动关系专题仲裁公告栏目公告,并在你方住所地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南1158号806-1房(仅限办公)张贴,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方可在上述公告期内到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穗园东街21 号之一(穗园小区D 座1楼)领取开庭通知书。(联系人:陈嘉雯,电话:83511201)。如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日期。逾期未领取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以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劳动关系专题仲裁公告栏目公告时间为准)。
本案定于2022年2月21日上午9时15分在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穗园东街21 号之一(穗园小区D 座1楼)第三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作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四日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开 庭 通 知 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