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广西贵港市韵翔电子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亢小妮诉第一被申请人广州市槿泓电子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鹏诚劳务派遣(广州)有限公司、第三被申请人你方劳动争议案(穗劳人仲案〔2022〕1301号)。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2年3月10日上午9时15分在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穗园东街21号之一首层第三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作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开 庭 通 知 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