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广州城璞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梁柱南、赖正全、王维洒、杨健、谭文俊、林少乐诉第一被申请人你(单位)、第二被申请人西安直通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穗劳人仲案〔2021〕8423、8424、8425、8427、8428、8431号)已依法作出决定。因你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如下:
穗劳人仲案〔2021〕8423、8424、8425、8427、8428、8431号仲裁决定书。
决定事项如下:
同意六位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