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合肥优恩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谢成龙与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案,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
本案定于2022年2月20日下午14点10分在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穗园东街21 号之一(穗园小区D 座1楼)第二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作缺席裁决。
本公告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劳动关系专题仲裁公告栏目公告,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方可在上述公告期内到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穗园东街25号(穗园小区D座1楼)领取上述仲裁文书(联系人:冯敏敏,电话:83521960);如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日期。(联系人:冯敏敏,电话:83521960)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