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广东鼎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王颖辉与你单位的劳动人事争议案(穗劳人仲案〔2022〕3269号),因你单位无法联系,且通过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
本案定于2022年4月26日上午9时15分在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穗园东街21 号之一(穗园小区D 座1楼)。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作缺席裁决。
本公告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你方可到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穗园东街21 号之一(穗园小区D 座1楼)领取上述仲裁文书(联系人:周晓敏,电话:020-83603927);如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日期,逾期未领取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开 庭 通 知 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