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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周山江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开庭通知书公告(江昌洪)
发表时间: 2022-04-15 17:39 信息来源: 仲裁公告 浏览字号: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武汉周山江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江昌洪诉被申请人你方劳动争议案(穗劳人仲案〔2022〕3517号)。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2年5月27日上午9时15分在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穗园东街21号之一首层第五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作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五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案 件 号

穗劳人仲案〔2022〕3517号

被通知人

武汉周山江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开庭时间

2022年5月27日上午9时15分

开庭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穗园东街21号之一首层第五仲裁庭

仲裁庭组成人员

仲裁员:欧阳若然

书记员:江婉雯

联系方式

020- 83388879

注意

事项

1.被通知人应持本通知准时到达开庭地点;

2.请携带身份证或者律师证及各类证据的原件

3.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将视为撤回仲裁请求,重新申请仲裁的,将不予受理;若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则作缺席裁决;

4.仲裁庭组成人员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之情形的,被通知人有权申请回避。

发送

单位

 

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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