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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圳星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开庭通知书公告
发表时间: 2022-08-30 10:48 信息来源: 本网 浏览字号: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深圳市圳星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钟丽嘉与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案(穗劳人仲案〔2022〕11481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2年10月10日下午14点15分在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穗园东街21号之一(穗园小区D 座1楼)第七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作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惠美,电话:020-38813879)

                          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案 件 号

穗劳人仲案〔2022〕11481号

被通知人

深圳市圳星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开庭时间

2022年10月10日下午14时15分

开庭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穗园东街21号之一首层第七仲裁庭

仲裁庭组成人员

仲裁员:凌蕴聪

书记员:李惠美

联系方式

020-38813879

注意

事项

1.被通知人应持本通知准时到达开庭地点;

2.请携带身份证或者律师证及各类证据的原件

3.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庭(延时15分钟仍未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将视为撤回仲裁请求,重新申请仲裁的,将不予受理;若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庭(延时15分钟仍未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则作缺席裁决;

4.仲裁庭组成人员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之情形的,被通知人有权申请回避。

发送

单位

 

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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