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深圳市圳星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钟丽嘉与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案(穗劳人仲案〔2022〕11481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2年10月10日下午14点15分在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穗园东街21号之一(穗园小区D 座1楼)第七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作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惠美,电话:020-38813879)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开 庭 通 知 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