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上海赫立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黄遇和与你方劳动争议案件(穗劳人仲案〔2022〕6111号)已依法作出裁决。因无法与你方取得联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因无法与你方取得联系,现向你方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本案定于2022年10月17日上午9时15分在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穗园东街21号之一首层第二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作缺席裁决。
本公告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你方可到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穗园东街21号之一首层领取上述仲裁文书(联系人:江婉雯,电话:020-83388879);如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日期,逾期未领取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开 庭 通 知 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