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专题 > 劳动关系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 仲裁公告
江西速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庭通知书公告(邵江)
发表时间: 2022-09-08 18:05 信息来源: 本网 浏览字号: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江西速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邵江诉被申请人江西速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穗劳人仲案〔202213150号),因无法与江西速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本公告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劳动关系专题仲裁公告栏目公告,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方可在上述公告期内到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穗园东街21 号之一(穗园小区D 座1楼)领取开庭通知书。(联系人:毛雅珊,电话:020-83511201)。如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日期。逾期未领取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以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劳动关系专题仲裁公告栏目公告时间为准)。

本案定于2022年1017日上午915分在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穗园东街21 号之一(穗园小区D 座1楼)第六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作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二年九月八日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开 庭 通 知 书

案 件 号

穗劳人仲案〔2022〕13150号

被通知人

江西速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开庭时间

2022 年 10 月 17 日上午9 时 15 分

开庭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穗园东街21 号之一(穗园小区D 座1楼)第六仲裁庭

仲裁庭组成人员

仲裁员:欧阳若然

书记员:毛雅珊

联系方式

020-83511201

注意

事项

1.被通知人应持本通知准时到达开庭地点;

2.请携带身份证或者律师证及各类证据的原件

3.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将视为撤回仲裁请求,重新申请仲裁的,将不予受理;若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则作缺席裁决;

4.仲裁庭组成人员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之情形的,被通知人有权申请回避。

发送单位

二二年九月八日

 


浏览次数: -
分享文章到
返回顶部 打印页面 关闭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