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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承家族办公室(广州)有限公司仲裁裁决书(刘展伶)
发表时间: 2022-09-19 15:36 信息来源: 本网 浏览字号: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信承家族办公室(广州)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刘展伶与第一被申请人你方第二被申请人汇中普惠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穗劳人仲案〔2022〕5655号)已依法作出裁决。因无法与你方取得联系,现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向你方送达上述案件的仲裁文书。

裁决结果如下:一、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第一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32187元;二、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一方不执行本裁决,另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公告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并在你方住所地张贴。你方可到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穗园东街21号之一首层领取上述仲裁文书(联系人:胡培培,电话:38816291);如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日期,逾期未领取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若网站公告发出时间与现场张贴时间不一致,以最后日期为准。

特此公告。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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