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周口市锦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周口市逸鑫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欧阳泉诉广东赛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周口市锦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周口市逸鑫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穗劳人仲案〔2022〕14747号)。因无法与您方(周口市锦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周口市逸鑫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取得联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开庭时间:2022年11月23日上午09时15分,仲裁员:孙璇,书记员:区倩雯,开庭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穗园东街 21 号之一首层第一仲裁庭(联系电话: 38813949/83064942)。告知:请当事人持开庭通知书、携带身份证或者律师证及各类证据、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准时到达开庭地点;当事人一方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庭(延时15分钟仍未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将视为撤回仲裁请求,重新申请仲裁的,将不予受理;若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庭(延时15分钟仍未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则作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四日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开 庭 通 知 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