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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宗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开庭通知书公告(刘湘斌)
发表时间: 2022-11-23 10:35 信息来源: 仲裁公告 浏览字号: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娄底市宗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刘湘斌诉被申请人娄底市宗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穗劳人仲案〔2022〕17018号,因无法与娄底市宗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联系,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本公告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劳动关系专题仲裁公告栏目公告,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方可在上述公告期内到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穗园东街21 号之一(穗园小区D 座1楼)领取开庭通知书。(联系人:何泳欣,电话:020-83511201)。如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日期。逾期未领取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以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劳动关系专题仲裁公告栏目公告时间为准)。

本案定于2022年12月26日上午9时15分在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穗园东街21 号之一(穗园小区D 座1楼)第十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作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案 件 号

穗劳人仲案〔2022〕17018号

被通知人

娄底市宗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开庭时间

2022 年 12月   26 日上午9 时 15   分

开庭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穗园东街21 号之一(穗园小区D 座1楼)第十仲裁

仲裁庭组成人员

仲裁员:林丽坚

书记员:何泳欣

联系方式

020-83511201

注意

事项

1.被通知人应持本通知准时到达开庭地点;

2.请携带身份证或者律师证及各类证据的原件

3.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将视为撤回仲裁请求,重新申请仲裁的,将不予受理;若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则作缺席裁决;

4.仲裁庭组成人员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之情形的,被通知人有权申请回避。

发送单位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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