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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虎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罗天赐、陈鸿、杨树良等15人)开庭通知书公告
发表时间: 2022-12-13 17:37 信息来源: 仲裁公告 浏览字号: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上海虎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罗天赐、陈鸿、杨树良等15人与上海虎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上海虎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劳动争议案(穗劳人仲案〔2022〕18838-18852号),因上海虎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无法联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上海虎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

本案定于2023年2月6日上午9时15分在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四仲裁庭开庭审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穗园东街21 号之一(穗园小区D 座1楼)。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作缺席裁决。

本公告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你方可到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穗园东街21 号之一(穗园小区D 座1楼)领取上述仲裁文书(联系人:区倩雯,电话:020-38813949);如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日期,逾期未领取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案件号

穗劳人仲案〔2022〕18838-18852号

被通知人

上海虎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开庭时间

2023年2月6日上午9点15分

开庭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穗园东街21 号之一首层第四仲裁庭

仲裁庭组成人员

首席仲裁员:谢滢,仲裁员:蔡磊,仲裁员:汪皋龙

书记员:区倩雯

联系方式

020-38813949

注意

事项

1.被通知人应持本通知准时到达开庭地点;

2.请携带身份证或者律师证及各类证据的原件

3.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将视为撤回仲裁请求,重新申请仲裁的,将不予受理;若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则作缺席裁决;

4.仲裁庭组成人员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之情形的,被通知人有权申请回避。

发送

单位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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