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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黑马旅行社有限公司公告裁决书(戚雪仪)
发表时间: 2023-01-05 14:14 信息来源: 仲裁公告 浏览字号: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北京黑马旅行社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戚雪仪与第一被申请人你方、第二被申请人上海艾莎票务代理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穗劳人仲案〔2022〕15269号)已依法作出裁决。因无法与你方取得联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方送达上述案件的仲裁文书。

裁决结果如下:一、确认申请人与第一、第二被申请人2021年3月22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同时存在劳动关系;二、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第一、第二被申请人一次性共同支付申请人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工资9325元;三、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第一、第二被申请人一次性共同支付申请人2021年9月9日至2022年3月21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49620元;四、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第一、第二被申请人一次性共同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12405元;五、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第一、第二被申请人一次性共同支付申请人2022年3月22日至2022年8月31日未休年休假工资差额1520.92元;六、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一方不执行本裁决,另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公告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你方可到广州市天河区穗园东街25号穗园小区D座一楼领取上述仲裁文书(联系人:樊穗文,电话:020—38813821);如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日期,逾期未领取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三年一月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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