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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龙华区溏潮皮具店裁决书公告(曾意娜)
发表时间: 2023-03-30 16:09 信息来源: 仲裁公告 浏览字号: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口龙华区溏潮皮具店

本委受理曾意娜与第一被申请人广州市飞盈科技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广州市天河区棠下腾飞皮具商行、第三被申请人广州市方飞贸易有限公司、第四被申请人广州市莺飞贸易有限公司、第五被申请人你方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穗劳人仲案〔2022〕17955号)已依法作出裁决。因无法与你方取得联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方送达上述案件的仲裁文书。

裁决结果如下:一、确认申请人2022年2月20日至2022年7月29日与第四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2022年7月30日至2022年9月22日与第二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二、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本公告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你方可到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穗园东街21号之一首层领取上述仲裁文书(联系人:胡培培,电话:38816291);如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日期,逾期未领取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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