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中泽尚洁(武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郑华云、蒋惠清诉中泽尚洁(武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被申请人)劳动争议案件(穗劳人仲案〔2023〕9904-9905号)。因无法与你方取得联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增加仲裁请求申请书、开庭通知书等资料。申请人郑华云于2023年7月28日向我委提出增加仲裁请求:请求被申请人支付2023年五一假期加班工资4045.98元。申请人蒋惠清于2023年7月28日向我委提出增加仲裁请求:一、请求被申请人支付2023年五一假期加班工资4045.98元;二、请求被申请人支付2023年2月5日至2023年5月13日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15307.14元。现将申请人郑华云、蒋惠清的上述请求,作为增加仲裁请求申请书副本向你方公告送达。
本公告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你方可到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穗园东街21号之一首层领取上述仲裁文书(联系人:叶忆惠,电话:38811429);如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日期,逾期未领取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详见《应诉通知书》。本案定于2023年9月22日上午10点30分在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穗园东街21 号之一首层第九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作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五日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开 庭 通 知 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