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专题 > 劳动关系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 仲裁公告
土华夏(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土华夏(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斗门分公司仲裁决定书公告(杨永星、王习德)
发表时间: 2023-08-22 15:23 信息来源: 仲裁公告 浏览字号: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土华夏(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土华夏(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斗门分公司:

本委受理杨永星、王习德与第一被申请人中土华夏(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中土华夏(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斗门分公司方劳动争议案件(穗劳人仲案〔2022〕11743-11744号)已依法作出决定书。因无法与你方取得联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上述案件的仲裁决定书。

两位申请人于 2023 年7 月11 日以工资已发放为由向本委申请撤回本案的仲裁申请。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本委决定如下:同意两位申请人撤回本案的仲裁申请。

本公告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你方可到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穗园东街21号之一(穗园小区D 座1楼)领取上述仲裁文书(联系人:区倩雯,电话:020-38813949/83064942);如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日期,逾期未领取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浏览次数: -
分享文章到
返回顶部 打印页面 关闭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