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天际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天际汽车(长沙)集团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李学文、郑永泽、郑理与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案,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详见《应诉通知书》。本案定于2023年10月16日上午10时30分在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穗园东街21号之一(穗园小区D 座1楼)第九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作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联系人:蔡创杰,电话:020-83511993)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开 庭 通 知 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