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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晓虎仲裁裁决书(广东广垦绿色农产品有限公司)
发表时间: 2023-10-13 17:55 信息来源: 仲裁公告 浏览字号: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马晓虎:

本委受理广东广垦绿色农产品有限公司与你方劳动争议案件(穗劳人仲案〔2023〕11150号)已依法作出结果。因无法与你方取得联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上述案件的仲裁裁决书。

裁决如下:

一、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返还占用的公司款项1302391.91元;

二、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

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一方不执行本裁决,另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公告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你方可到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穗园东街21 号之一(穗园小区D 座1楼)领取上述仲裁文书(联系人:区倩雯,电话:020-38813949/020-83064942);如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日期,逾期未领取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三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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