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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升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决定书公告(张晓菲)
发表时间: 2023-10-19 17:57 信息来源: 仲裁公告 浏览字号: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上海升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张晓菲与第一被申请人广州力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你方、第三被申请人广州升龙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第四被申请人广州升龙锦盛置业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穗劳人仲案〔2023〕5202号)已依法作出决定。因无法与你方取得联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方送达上述案件的仲裁文书。

决定结果如下:同意申请人撤回其对第二、第三、第四被申请人的仲裁申请以及申请人的第十项仲裁请求

本公告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你方可到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穗园东街21号之一首层领取上述仲裁文书(联系人:刘洪盛,电话:83548279);如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日期,逾期未领取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三年十月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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