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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度虚拟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开庭通知书公告(冯晓莹)
发表时间: 2024-01-03 21:35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浏览字号: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九度虚拟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冯晓莹与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案(穗劳人仲案202317038),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

本公告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你方可到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穗园东街21号(穗园小区D座1楼)领取上述仲裁文书(联系人:陈叶帆,电话:020-83225837);如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日期,逾期未领取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详见《应诉通知书》。本案定于2024223日上午915分在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穗园东街21号之一(穗园小区D 座1楼)第九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作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年一月三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穗劳人仲案〔202317038 

被通知人

九度虚拟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开庭时间

2024223日上午915

开庭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穗园东街 21 号之一首层第九仲裁庭

仲裁庭组成人员

仲裁员:郭立文

书记员:陈叶帆

联系方式

020-83225837

注意

事项

1.被通知人应持本通知准时到达开庭地点;

2.请携带身份证或者律师证及各类证据的原件

3.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庭(延时15分钟仍未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将视为撤回仲裁请求,重新申请仲裁的,将不予受理;若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庭(延时15分钟仍未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则作缺席裁决;

4.仲裁庭组成人员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之情形的,被通知人有权申请回避。

发送

单位

 

二〇二年一月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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